各相关部门:
根据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计划及项目管理条例》和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度校级课题立项的通知》(三职院字〔2017〕40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范围(名单附后)
1.2017年度学院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。
2.经学院同意的2016年度学院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。
二、结项要求
1.学校项目为年度项目,必须按照研究计划按时完成研究任务,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者,计入科研诚信档案,两年内不允许申报任何项目。
2.项目结项,必须完成申报书所承诺的研究内容,缩小研究范围和减少研究内容的项目者,视作没能完成研究任务。
3.由于发现新的问题、研究内容必须增加等实际情况,需要延期结项者,必须按照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,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,不经批准延期的项目不得延期。
4.项目结项必须提供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相应的佐证材料,必须认真填写结项鉴定书,必须提前做好重复率检测,凡重复率高于15%者,以遵守学术规范不够对待。
三、报送要求
2.研究报告统一用A4纸张、小4号仿宋字、1.5倍行距打印,大标题3号黑体,文中标题4号字宋体加粗;参考文献用上标标识在正文中;封面包括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(标志)和项目名称、项目标号、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完成时间等内容。